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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癮行為

上癮行為是指耐受性,脫癮現象及渴望。我們識別上癮行為從個人增加及習慣需要某一種物質;當停止使用時,會出現強烈的痛苦;並且當時人會有意願去捨棄一切(走上自毀的道路)去吸食毒品。

很多上癮者已清楚知道吸毒的結果,那為何他們還要繼續?
這是因為他已經被困著,很多鴉片類藥物使用者趨向抑鬱,毒品能釋放他們的快樂感覺直到他們走上不歸路,他們需要毒品來令他們開心及抑制從情緒成或身體所帶來的痛楚。

吸毒者趨向每次增加用量,為何?
這是因為他們想得回第一次所帶來的感覺。他們的身體已經有這傾向或習慣了第一次吸食的份量,所以他們通常需要更多以取得相同的效果"HIGH"。當他們更大量吸食,他們就會更加上癮。
從這一點可知,上癮行為已經是一種強迫性行為,他們需要毒品來生存,這些需要就像一般人需要食早餐,中年飯,及晚餐一樣。他們會為毒品不惜一切,就算傷害身邊的人。他們會去竊取,搶劫及危及他的愛人來取得他們的需要。他們知道這是錯,但他們已是毒品的奴隸,那些上癮性毒品刺激腦袋中的回報系統,那回報是十分強烈,引致他們迫切需要毒品及將他們日常生活的注意力都放在毒品上。

那種迫切的需要是一種極端強烈的慾望,能令到當時人創造各式各樣的藉口去再次使用毒品,他們被困在一個不停循環的圈子內,嘗試戒除,迫切需求,重吸及對脫癮症狀的恐懼。

沒有毒品或低份量會令他們進入一可怕的脫癮症狀。這發生在他們的最後一劑,脫癮症狀有毒品渴望,肌肉及骨痛,失眠,嘔吐,發冷,腹瀉,失去胃口,震顫,恐慌,重吸,及其它更多的症狀。那些脫癮症狀最少為期一個禮拜,當然亦都依據他們的使用量有多重。

預防重吸,我們堅信康復是永遠,我們的意見是“留意,留意-警惕,警惕”。